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
来源: 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 2019-05-13 15:30:4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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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2018年至2020年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重点打击以下12类黑恶势力犯罪: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4、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5、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周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94-8123276;电子邮箱:zkshce@163.com;短信举报平台:15649969110、13103946110;网络举报:平安周口微博、微信公众号;通讯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永宁路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扫黑办)。
   
周口市城市管理系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94-8582458;电子邮箱:zkscsgljbgs@163.com;通讯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北段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涉及城市管理系统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及时向市城管局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根据举报线索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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