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机动巡察营商环境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 2022-06-16 10:15:4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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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1年3月10日至4月16日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下发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周巡〔2021〕5号),并于2021年8月27日就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市城市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靶向施策,有序推进,全力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启动整改工作,认真梳理、消化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严肃的政治责任,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以正确的态度和清醒的头脑,认识、正视、认领问题,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组迅速行动,组织召开了党组会、班子会、部署会、专题推进会及民主生活会,对市委营商环境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入全面的传达,深刻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敏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征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局属各单位做到迅速跟进,从局机关到局属单位,从全局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干部职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形成了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制定方案,夯实责任。按照市委第七巡察组营商环境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7项问题,梳理形成了18项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台账管理,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个划定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四)跟踪问效,严格督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准确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随时提出推进巡察整改的意见和建议。驻局纪检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查、指导,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任务完成标准不高的,责令持续整改,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18项具体问题,15项问题已整改完毕,3项问题正在整改中。同时,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达到了动真格、真整改的目的。

(一)重视程度不够,任务认领不全。

1.未建立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建立了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了领导组织,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究营商环境工作内容。一是建组织。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敏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征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抓学习。组织局机关人员、局属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周口市营商环境“四化”管理体系任务清单》等制度要求,提高了理解和把握政策的能力;三是专报。共编发了8期优化营商环境专报,及时让局系统有关人员了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度。

2.未专题研究过营商环境工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问题,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局党组及领导班子会议重要内容,及时传达上级部署和要求,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近期工作,已2次组织召开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统筹推进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3.作为牵头单位发挥主导作用不充分,将营商环境工作简单定义为供水供气方面工作,对自身任务认领不全,指导配合单位工作乏力。(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加强与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周口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提升分工方案》,组织制定了《关于用水用气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整改方案》,加强了用水用气专班工作;二是组织观摩学习。202110月21日,协调组织银龙水务公司、天然气公司及市住建局相关人员到信阳市,参观学习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线类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制度;三是对标先进交流。2021年10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到河南省获得用气排名第一的焦作中裕进行交流学习,重点学习营商环境举措、客户服务举措,实现用气在报装环节方面,由4个环节压缩至1个环节,报装时间由2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四是全面全员行动。在全局系统范围内,把营商环境建设向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养护、污水污泥处理、城管执法等多领域延伸,坚持全员上阵,全域发力,全系统抓落实,立足本职为营商环境改善做出城管人的贡献。

4.官网未按要求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宣传解读专栏。(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设立专栏并定期更新。20211010日,在市城管局官网首页醒目位置开辟了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及时上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法规,积极宣传《河南省住建厅等五厅委关于优化水气热接入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文件,全面宣传城市管理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

(二)履职尽责不到位。

5.对大件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办法少。正在整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预计于2022年底建成,大件垃圾处理项目预计2023年底完成)

大件垃圾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垃圾分类意识。根据国家、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规定,将大件垃圾纳入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事项一体推进,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展板等形式在广场、垃圾中转站、社区等公共场所宣传分类知识,共发放宣传页、宣传袋500余份、提高市民参与率知晓率。二是积极推动市政府会议研究。草拟完成《周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待市政府会议研究后,根据市政府会议意见建议推进实施,提高大件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餐厨垃圾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先进经验,提高管理水平。2021年9月14日城管局组织人员先后赴洛阳、焦作等地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餐厨垃圾管理水平。二是积极推动市政府会议研究。草拟完成《周口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和《周口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实施方案》,待市政府会议研究后,根据市政府会议意见建议推进实施,提高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6.部分县(市、区)生活垃圾处置还主要依赖填埋办法。(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要求各县(市、区)建设主管单位,加快建设辖区内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确保2022年全部县(市、区)建成垃圾焚烧设施。二是督促西华县城市管理局、鹿邑县城市管理局和项城市城市管理局,抓紧对停用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论证,对符合条件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三是要求沈丘县住建局和商水县城市管理局,根据当前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进度倒排工期,确保垃圾焚烧设施2021年年底前投入使用。

7.排水许可证办理不力,近三年全市仅办理13个排水许可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成了排水许可办理专班。形成联动机制,集中办公,加快推进排水许可证办理。二是开展集中排查。制定了《排水许可证办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集中排查,分门别类,对中心城区内餐饮、工业、医院、建筑工地及私人排水户建立了台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的自觉性、主动性均有提高。四是推行便民服务政策。办理过程中,组织人员深入排水户,为排水户排忧解难、指导申报资料。对规模以上的小区、产业园,由物业、产业园管委会对需要办理排水许可的商户统计汇总后,由物业、产业园管委会统一办理,实行一证多户。先后召开11次排水许可证办理专题会议,对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安排部署。五是减少审批环节。办理流程由8个减为4个;压缩办理时限,对资料齐全的排水户,由规定办理时限20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办结。截止目前,共办理排水许可证118证370户(一证多户)。

(三)涉企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8.宣传解读城管执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方面工作开展较少。(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方案推进。制定实施了《2021年城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局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开展宣传教育。利用五一广场和市民驿站这个平台,组织局属13家党组织分别赋予任务,排出计划,先后开展了《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等6次专项普法宣传,并由志愿者现场答疑解惑,促进了广大市民对城管执法的理解和遵法守法观念的提升,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好普法活动。三是认真学法用法。组织局系统领导干部强化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9次集体学法工作,提升了法治意识,强化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9.对共享单车企业管理指导不到位,单车停放秩序差,停放区域未设立明显标志。(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督导。2021831日,组织四区城管部门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运行管理,足额配备运维人员(1/200辆),运用科技手段对骑行人违规还车乱停放问题进行扣款;每季度召开共享单车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共享单车管理情况,督促其认真整改乱停放问题。二是设置停车标志。在主次干道,学校、商场、医院、车站周边等共享单车需求量较大的区域,完善设置了一批共享单车停车泊位,满足停放需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开元大道、八一大道、七一路、太清路、腾飞路、开泰路等主干道和大中专院校周边合适位置,第一批设置了共享单车集中停放标识牌39处,拟于202112月份第二批设置30处,对其他(人口流量大、社会车辆多)区域不适合单独设置停放点标识牌的区域,规范共享单车停车秩序。三是组织专项治理。组织各区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据《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规停放的车辆查处力度。通过治理,中心城区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明显减少。

10.推进夜市经济和地摊经济发展方面工作开展较少,对外摆时间、摆放范围等精细化管理不够,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问题仍存。(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定时定点管理早夜市。依据《周口市中心城区早夜市摊点暂行规定》,对现有的开发区广场、川汇区广场、大闸桥南头、西大街等41处早夜市摊点,实行定时、定点经营(早市摊点收市时间夏季7:30、冬季8:00,夜市摊点入市时间夏季19:30、冬季18:30),抽调城管队员、环卫工人定点值守,强化早夜市摊点的精细化管理。二是开辟新的早夜市。学习借鉴开封、许昌等地先进经验,在富民路、汉阳路南段、建安路育新街口等路段开辟新的早夜市,引导商户规范经营,科学、有序发展夜市经济和地摊经济,从源头上解决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三是开展集中整治。组织各区城管部门以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集中力量、集中人员,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同时,持续推行定人、定点值守与错时执法常态长效化管理机制。

(四)互联网+服务存在短板。

11.罚款缴纳渠道单一,未开通支付宝、微信、银联等罚款缴纳渠道。(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1年9月,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通过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已开通支付宝、微信、银联等罚款缴纳渠道,市民群众可以选择以上方式向周口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缴纳罚款,支付宝和微信二维码均在河南省非税收入系统随机生成,一事一码,切实方便了群众缴纳罚款。

(五)监管责任缺失。

12.对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不严,乱停乱放禁而不绝。(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新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标识(线)。坚持疏堵结合,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八一路、黄河路、育新街等主次干道新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标识(线),满足停放需求。二是督促各区落实“门前三包”。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抓手,督促各区城管部门指导沿街单位、商户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及时劝导、纠正责任区域内的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三是组织各区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重点时段(学生上放学、上下班高峰期)、重点区域(学校、商场、医院等周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的查处力度,各区城管执法人员定人、定岗值守,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乱停乱放行为,依据《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依法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巡查、检查等常态长效化管理,发现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及时处理。四是纳入智慧城管考评。采取日常巡查督查、信息采集、案件派遣、督促整改,切实解决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

13.对渣土运输和处置场所监管不力,特许经营协议执行不到位,临时堆放点建筑垃圾裸露,渣土车未经核准擅自拉运、沿路抛洒、违规倾倒、重污染天气拒不执行停运等现象时有发生。(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市场整合。浩宇、远发、通港、洪伟4家清运公司与特许经营企业(周口兴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经营挂靠协议,379台车辆纳入特许经营企业管理,并为287台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纳入监管平台;剩余92台车辆已退出中心城区清运市场。二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严格进行渣土管理执法工作,9-10月,共开展联合执法5次,巡查工地119趟次,查封查扣违规运输车辆43台次,设卡临检查65次,立案处罚10起。三是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加大临时堆放点监管力度。对周口兴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院内消纳场、彭新庄行政村消纳场、搬口办事处消纳场、许湾乡姚路口消纳场4个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督促整改,经排查,4个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均已覆盖。其他的临时堆放点(拆迁现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属地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进行植绿或防尘网覆盖。

14.对天然气公司监管不严,中心城区201710月以前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小区天然气入网仍在收费。(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天然气公司核查202131日后,对201710月前取得规划许可证小区报装居民收取工料费户数,并报我局(户数109户)。二是要求天然气公司根据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制定执行细则报我局备案执行。三是要求天然气公司对已收取费用,按新标准进行补差处理。四是加强检查天然气公司收费情况,避免违规收费。

(六)执法工作不严谨。

15.取得执法资格人员较少,支队中100人无执法资格,占比高达62%,有的直属执法大队只有1-2名人员持有执法证,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110月,为16人申请办理了执法证。二是根据执法工作实际,对人员进行调整优化,有执法证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调整到公园、广场管理和日常监督考核中。目前一线执法的7个大队,每个大队都配备了至少4人以上的持有执法证人员,基本满足日常执法工作需要。三是继续向主管部门申请,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执法证件。

16.未设立专门的公开举报投诉渠道,以办公室电话作为办公和举报电话,其中渣土办执法廉政风险突出,一些企业直接拨打个别工作人员电话举报。(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专线举报电话。202110月设立了举报电话(电话:0394-8386166),并通过市城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明确专人负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二是开展廉政教育和风险排查。2021年9月1日支队长对渣土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并与渣土管理大队签订了廉政责任承诺书。开展渣土管理执法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出“运输证办理过程中存在资料不全、审核不严,违规办理;执法能力不足,选择性执法”等4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相应防控措施。三是规范电话举报受理制度。举报人员拨打带班人员电话进行举报的,要求立即进行登记、逐级汇报,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查处,严禁隐瞒不报、私自处理。四是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执法公示、重大案件集体研判、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执法活动必须2名以上执法人员,严禁执法人员单独从事执法活动。

17.经开区城管大队治理万达广场周边乱停车问题,出现乱收费、强硬执法现象,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下达《整改通知》。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成立调查组,针对“行政处罚不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等问题,于2021915日向开发区城管大队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整改。二是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及时与市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市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就开发区城管大队规范执法将加大跟踪监督力度。三是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督促开发区城管大队制定了《开发区城管大队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方案夯实了责任、明确了任务和整改时限,计划通过加强培训、完善措施、规范行为、强化监督等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加强对开发区城管大队停车管理的监督指导。202110月,在万达周边设置了禁停标志5个,施划129个停车位,取缔了不规范停车场,并在万达广场南侧新建停车场1处,缓解停车难题;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罚没款直接缴至开发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强对现有停车场规范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问题。

(七)        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仍比较突出。

18. 20179月巡察发现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2019年及202016月审计时发现问题多达13项,其中支出手续不完善涉及165万余元、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经费1.88万余元、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列支6.19万余元。(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2019年度及202016月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13个,涉及局系统8家单位,已于2020年全部整改到位,对审计问题涉及较多的两家单位5名财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开展内部财务交叉审计。20216月组织局系统8家单位进行内部财务交叉审计,互相查找问题和不足,共发现问题4个,其中科目设置不统一问题3个、漏记固定资产问题1个,全部立行立改到位。拟在202111月再次进行内部财务交叉审计。三是组织业务能力培训。拟在202112月委托财务软件公司对全系统29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四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已重新完善修订各项财务制度12项,用制度管人、制度管事,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三、建立长效机制,务实巩固整改成果

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梳理出了一些薄弱环节,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和作风的转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直到所有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惧怕困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打通责任传导“最后一公里”。

(二)持续整改落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懈怠,直至达标见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决打好持久战。

(三)注重建章立制。不断总结好、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着力构建好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年10月22日

 

我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上述报告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纪律责任。

承诺人:中共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


                                                                              2021年10月22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