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我局组织起草了《〈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其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周口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邮寄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北段市城市管理局
邮 编:466000
电 话:0394—8593166
邮 箱:csgljfzk@163.com
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