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第 29 期
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精心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
确保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环境持续好转
2017年8月1日上午,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动员会召开,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分管局长、燃气办主任和各县天然气公司总经理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厅、市局、市办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局副调研员杜鹏就我市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了动员部署;省住建厅范军付处长就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管理职责,细化管理措施,强化执法手段,抓好业务技能培训,把好行政许可关等工作作了详细指导。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以及省厅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深刻汲取山东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液化石油气泄漏着火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惨痛教训,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建办〔2017〕6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7〕19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7〕5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安委〔2017〕11号)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建城〔2017〕50号)、《关于加强全省管道燃气入户安全检查的通知》(豫建城〔2017〕54号)和市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决定在全市燃气行业开展一次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达到 “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的。
会议指出,面临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一定要增强做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大执法力度,调动各方力量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重点打击非法储存、贩运、充装、倒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液化气销售站点,防止各类燃气事故发生。会议强调,天然气经营企业一定要本着对用户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为企业自身更好地规避风险责任,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每年必须做到不少于一次的入户安检,特别指出企业对曾经停止供气的用户提出再次开通申请时,企业安检人员必须全面检查用户的室内外燃气设施是否有改动,连接接头是否有锈蚀松动,软管是否老化,认真检漏,及时维修,完整填写安检记录,一系列程序完成后方能再次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