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法政办〔2020〕15号)精神,市城市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周口市公园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修改了《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现就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2025年3月4日至3月12日,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将三部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通过周口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信函、电话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