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法政办〔2020〕15号)精神,我局组织起草了《周口市公园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修改了《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其予以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3月4日至3月12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来信邮寄地址:
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北段市城市管理局 邮编466000
2.电子邮件:csgljfzk@163.com
3.联系电话:0394-8593166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表面或者来件主题注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字样。
附件:
1.《周口市公园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doc
2.《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doc
3.《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doc
2025年3月4日